本站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本站公告
奥体中心公园招标代理单位(施工、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发表时间:3/12/2021  浏览:次  推广此文章

1.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概况与及技术参数要求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奥体中心公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项目地点:酒厂街以东、红旗大街以西、滏阳路以南、清雅路以北。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2.13万平方米,投资概算1.11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9334万元,监理费约169万元。整体公园工程包括八大部分: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园路及铺装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灌溉系统工程、照明系统工程、室外装饰工程、导览系统工程等。

资金来源:全部财政资金

2.2技术要求

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3.比选资格和报价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3比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比选现场查询为准。比选现场采购人将对其进行网上查询,如存在违规信用记录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报价:报价方式折扣率,折扣率最高不超过80%(不含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最高限价不超过30万元(报价单不需要填列金额)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17日下午2点30分前。

4.2 疫情期间不参加现场比选,比选文件直接邮寄或送至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联系电话:0318-2196956  18931835123。

4.3 逾期邮寄或者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4 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必须提供);

(4)奥体中心公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比例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5)招标代理工作方案。方案中须包括项目各项主要内容拟招标的顺序符合工程建设客观规律情况、能否及时提供代理服务(特别是外地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总体、分项进度计划、招标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招标代理初步方案的深度等。

(6)业绩:园林绿化招标代理项目,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业绩,附代理合同复印件及网页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7)公司综合评价:公司简介。

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压缝公章后,直接邮寄或送达至我单位。

5.比选单位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如未注明,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将视为无效处理。

6.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禁止其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

7.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3点在园林中心三楼中心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以打分方式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8.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美娟 18931836692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10-2020 衡水市园林中心. 访问量:10712455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电话:0318-2122853   技术支持:起航网络
冀ICP备110116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