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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园林管理局土方采购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发表时间:3/26/2018  浏览:次  推广此文章

1、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管理局储备土方(符合园林种植土要求:含盐量≤1.2‰,PH值≤8.1)的购买、运输、堆放等(土方报名后必须经甲方认可),主要内容:为前进街北头运送土方500方,剩余土方作为储备土源屯于衡水市园林局苗圃场(桃城区彭杜乡政府北邻)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土石方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3费用:参照财政局其他项目审定价格25元/方(包括土方的购买、运输、打堆、税金等)为最高限价

4.比选文件的获取:无比选文件,直接递交比选申请书。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18年 330 日前。

5.2地点:衡水市园林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递交人需携带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3比选申请书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
4)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身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服务方案

6)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不予受理。

6.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18 年 3 30日对收到的比选申请书按规定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且报价费用最低的申请人即可入围。

7、比选人:衡水园林管理局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人:张辉

电话:0318-215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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