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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箱变安装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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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园林中心

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箱变安装工程

比选公告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箱变安装工程

1.2项目概况:确定一家施工单位,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箱变安装施工。

1.3 项目地点:分别位于河东公园、宝云公园、人民公园、孔颖达文化公园。

1.4 工程内容:在河东公园、宝云公园各安装1台250kVA箱变及配套设施,在人民公园、孔颖达文化公园各安装1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电缆引线。工期15天。

2.比选资格和报价

2.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2.3比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比选现场查询为准。比选现场采购人将对其进行网上查询,如存在违规信用记录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4比选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

2.5报价:参加比选单位所报总价不超过586790.75元。

3.比选文件的递交

3.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6日下午3点。

★  3.2比选文件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

收件人:301房间

电话:0318-2122853  13253216081

★  3.3逾期邮寄(送达)或未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4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必须提供);

(4)工程量清单(见附表,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方案;

(7)类似业绩:2023年10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以上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装订格式不做要求,没有装订的视为无效。

★  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压缝公章(确保密封完好,如有破损做废标处理)后,直接邮寄至我单位。

★  4.比选单位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在快递单(或快件外包装)上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如未注明,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的,将视为无效处理。

★  5.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禁止其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

6.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7.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项目联系人:闫林迈   19833883335

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箱变安装工�?清单.PDF

评分�?.xls

宝云公园电力PDF.zip

河东公园电力PDF.zip

孔颖达公园电力PDF.zip

人民公园电力PDF.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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