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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园林中心公众责任险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发表时间:12/4/2020 浏览:次 推广此文章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一、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绿地(包含绿地内植物材料)、树木公众责任险(树木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险)。具体见衡水市园林中心绿化管理范围(附件)。 2、报价:参加比选单位所报价格应为衡水园林中心绿地(包含绿地内植物材料)、树木公众责保险费用总价(包括公众责任险费用、税金等),总价不得超过13万元。 3、此次比选的绿地(包含绿地内植物材料)、树木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4点前。 (2)可将比选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至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 (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所有递交的比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骑缝)递交至衡水市园林中心,采取邮寄方式的,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 3、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按公众责任服务保险期限一年的总费用报价并加盖公章。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四、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9点30分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且报价总价费用最低的申请人即为该项目中选单位。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人:张卫国 电话:18931835123 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