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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园林中心树池盖板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发表时间:12/9/2020 浏览:次 推广此文章
1、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概况与及技术参数要求 2.1 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所辖街道采购树池盖板。 2.2 主要规格参见采购清单 2.3 材质:橡胶、聚丙烯塑料 2.4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全部完成 3.比选资格和报价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3 费用:参加比选单位所报价格单价不超过附表最高单价限价,总价不超过195780元。报价含材料费、运费、二次倒运费、切割费、安装费(含铺3公分粗砂找平)、税金等费用,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前。 4.2 可将比选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至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 4.3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拟参加现场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可携带比选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 4.4 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报价单,需加盖公章(附件在后); (4)安装服务方案、供货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 (5)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银行支票方式递交衡水市园林中心,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附缴纳凭证材料,相关材料须体现投标公司全称、投标项目名称、基本账户信息、保证金金额等内容: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 2.中标后如不及时签订供货协议,投标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户 名:衡水市园林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衡水百货大楼支行 账 号:0407301409600021051 注: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直接送至或邮寄我单位。 5.比选单位递交或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或邮寄样品,采取邮寄方式的,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 6.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30在园林中心三楼中心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以打分方式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7.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人:张卫国 电话:0318-219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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