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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园林中心护栏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发表时间:12/9/2020 浏览:次 推广此文章
1、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概况与及技术参数要求 2.1 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所辖街道采购护栏。 2.2 主要规格参见采购清单 2.3 材质:锌钢喷塑 2.4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全部完成 3.比选资格和报价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3 费用:参加比选单位所报价格单价不超过附表最高单价限价,总价不超过262500元。(报价含材料费、运费、税金等费用,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前。 4.2 可将比选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至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 4.3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拟参加现场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可携带比选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 4.4 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身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报价单,需加盖公章(附件在后) (4)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银行支票方式递交衡水市园林中心,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附缴纳凭证材料,相关材料须体现投标公司全称、投标项目名称、基本账户信息、保证金金额等内容: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2.中标后如不及时签订供货协议,投标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户 名:衡水市园林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衡水百货大楼支行 账 号:0407301409600021051 注: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直接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采取邮寄方式的,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 5.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09:30在园林中心三楼中心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要求且报价总价费用最低的申请人即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 6.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人:张卫国 电话:0318-2196956
上条新闻:衡水市园林中心树池盖板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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